2006/09/17

一刻記

村上春樹寫《黑夜之後》是由晚上十一時五十三分至第二天早上六時五十二分止,那我也可以寫一本《黑夜之後》,那是由九月九日早上九時起,寫至現在仍沒停止,我不知道我的黑夜有多長,更不知道黑夜之後是不是黎明,還是什麼,沒有人可以告訴我,我的上司,我的朋友,甚或是沈旭x(費時畀佢係GOOLE SEARCH到),也不會知道。

一個task永做不完似的。

在東西鐵上看著倒扁的群眾,無間斷的叫喊,無止境的靜坐,不知道到底何年何月才可回家,但他們仍橕著,那種火,那種神,但願我有。

星期五上課找font開會,已是比較清閒的一天,晚上十時還要到人民電台當嘉賓。

說說街道,說說文化,我這個偽文化人看似說來頭頭是道,其實只是從前自己寫過的東西,懶批評香港城市文化,實際是香港消費主導的社會合奏著主題曲:不過是為了宣傳新書《六個中國城市的十五條街道》罷!(又宣傳喇!)

在車上,我閉上眼,靠著玻璃窗,腦袋是實實的,然而腦內不斷浮現工作的畫面,預計明天會幹什麼。

任我想,我最多想一覺睡去……

苦。

回到家,半小時的《棟篤神探》可說是心靈的小花園。

笑聲背後,《棟篤神探》的可怕之處,除了強化道友是抵死的,所以應該被警察呼喝,特區警察沒有錯,更重要的,是不理會受害人感受:玄天聖教一案,bebe被大量灌食安非他命,但沒有交待她的下場,沒有交待她的父親如何,只交待至賊人被捕。如此非人性化的處理,在陳偉強一案如是。

天,腦袋已累得要死,還分析甚麼?

我想起我上司這星期對我說的鼓舞話:「你要保重呀!我搵唔返第二個Alan架喇!」、「你已經幫左好多手架喇!」、「你就黎拎勤工獎喇!」、「下星期放你一個星期假!」、「Thank You very much for your understanding!」這些都不需要甚麼代價的東西,她可能只是隨便說說,但作為下屬,已很窩心,勝過鮑參翅肚。

我不過是人。

昨天的事,關係了公事與朋友之間的角力,非我能力範圍。

在回元朗與家人吃飯的途中,我很失落,失落的是自己經驗不足;失落的是得失了上司和朋友。在這時,我想起她,一個在我定義上已死的她。只有她。

我只好放歌:

何必要做奴隸 無須要為失去了的執迷
人流量或會像四季 做人做過世 漫長年月有路軌
人總想擁有東西 要是代價高 愈令心中牽繫
擔憂要是無謂 拿花灑洗禮

吃過飯,再出灣仔,忐忑不安,我似是對人說分手似的。

當一個朋友,替我們付錢,亦不收錢,以五十年商譽來作保證,我怎能不信他?

對著副召集人也如是說。

你可以說我很義氣用事,你可以說這全是我倆小朋友不服輸所以繼續,但如果連一個朋友說的話,何況是說如此保證的話,也不信他,我還是人麼?

後與敬峰隊酒,心情舒坦,我倆這麼多年,價值觀還如此相約,是很難得的事。

大家也要努力。

朋友g如是。

更要謝過媽媽徹夜的守候。

說著說著,是時候出門了,寄望我這一趟出門,得到我最想得到的結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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