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為何,我們總愛這戲。
這戲的源頭,來自「愛」、「感覺」等等虛無飄渺的詞彙。
她愛你,因為你感覺到。
為何你感覺到?
皆因她的行徑。
什麼行徑?
她特別對你好?你與她不斷不斷的通電?他說他從未對人如此?她吻著你?
還有,他說,我愛你。
你可能說,他們拖手、他們接吻、他們結婚,這麼的一切一切,都能證。
可是,我們還是不能碰、不能看,總之,沒有一件實實在在的物體能證明,愛的存在。
「我不喜歡他,」一位朋友滿不在乎地道,「只是他要求,而我沒有所謂而已。」
所以,這只是場遊戲。
「當愛變成習慣,我對她已由情人的感覺,變成親人的感覺。當然,我會與她繼續一起,但一切,只是習慣。」這句話,相信許多人也聽過,甚至有同感。
所以,這只是齣戲。
如果,他與她一年來也沒有聯絡,電話、交流完全欠奉,他的手提電話裡沒有這個人名;他的icq和msn均沒有這個人的存在,那就證明,他們彼此之間,是不相愛,甚至不相識嗎?
愛,能証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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