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/07/30

陽光燦爛的日子(下半場)

在聯合醫院只逗留了五分鐘,全因伯娘剛剛接受了幅射治療,沒多久便被她趕了回去。她比前多天精神了不少,還記得前多天離開時,對她道:「會好的!會好的!」

那麼,我的情緒病復原了嗎?

約會初戀女友,感覺有如老朋友一般,不經不覺,相識已十年。

說你我的戀人,說你我的感覺,說你我的家庭,說你我的朋友,說你我的生活……

我們還談起,當年大家如何想復合。

一晚之間,你想時我不想,我想時你不想,總之,我們最後都不想。

TIMING,太唔明。

這位老朋友,連她的男友不開心,我也幫上忙來。

「因為,在男孩當中,你是最信得過的了。」

就是如此,我們便再次聯絡上。

「將件事,話畀你最信任的人聽!哈哈哈!」

「保護自己,免受傷害。哈哈哈哈……」

朋友們是如此的揶揄我。

當我告訴他們,然後是我與她去送禮物給其男友但最後是我送她回家的時候,朋友無奈地道:「你不要理會她吧,你這樣做不會說你是好人的。」

「你真的真的很好喔!你真是太好了!」她得悉我送她至門前時大喊。

著力的待人好,是我唯一的補償。

「我覺得你被人利用了。」另一位朋友說。

我信她,我信她不是利用我,就如我信是有晴天一樣。

即使曾被謊言利用,當成傻子。

也沒法子,就把我當成傻子吧。

只有傻子,才會信這兩天是陽光燦爛的日子。

只有傻子,才會在雨下大得不可能再大的時候,候車。

陽光不燦爛的日子,與朋友們走到黃金海岸。

「這天真奇怪,時而天晴時而下雨,陰晴不定。」

你看到不見嗎?在雲霞盡遍的天空裡,陽光穿越雲中洞,射進海上。

雲圈加上光,活像是陽光射破了雲層似的。

雖是下雨天,但總有陽光燦爛的時候。

雨總有下完的一天,雨後,是陽光,是春筍,是彩虹的出現。

我又開始不知所云了。

《拾香記》寫至十香死的那一年,一九九六年。

不知道,及後十年的光境,連家會怎麼樣?

六合、大有等,有否參加七一遊行?

宋雲的病情如何?

三多是否還是人造標本?

四海五美的約定有否信守?

無論如何,請你們都記著十香、記著回憶、記著信、望、愛。

未知,我與你的故事,是結局,還是尚未完結,尚待加時?

今夜,陽光依然燦爛。

2005/07/29

陽光燦爛的日子(上半場)

在往沙田的道路上,看《拾香記》。

那是以香港歷年的大事作背景之作,在那裡,讓我這個從小受殖民地洗腦教育的人,尋回了許多香港歷史。

我才發現,原來我對自己居住的地方,是何等的不熟悉。

那是我居住了二十一年的地方……

何況相識五年的一個人。

真不明白,宋雲為何老是說連城的不是,且不斷的撕毀從前的日記,從前的記憶,從前真的什麼都不好?

如果可以的話,我想洗掉這一個月來的記憶,宛如無痛失戀的女主角一樣。

因為,這些記憶,教我分不清是非真假。

那就如謊島叛變裡,真假林肯混在一起,真話與謊話混在一起,到底誰是誰非,孰真孰假?

如果林肯6E說真話,那他便死定了,最後他還是不惜一切,以謊言換取性命。

那他是對是錯?

到了球場,我當起龍門來,使得我既是參加者,也是旁觀者。

藍天白雲底下,一班青年玩起信這個活動來。

我信你,我才會傳交給你;你信我,我便抓緊射門機會攻門。

彼此,漸漸地產生了默契。

你在前,我在後;你要人,我來幫忙;我有難,你便回來橕著……

明顯地,我們至終都缺乏默契這兩個字。

沒有默契,哪有信、望、愛?

乘五元巴士往觀塘,暗忖沙田這地方真好,地方又大,空氣亦好,車費也便宜多了,如果可以的話,但願可與最愛的人住在這裡。

慢著,我的愛人是誰?

「放心啦!你一定找到的。」初戀的人對我說。

在連城十四歲,宋雲十六歲的時候,他們已經信守一身,立誓結伴終老。

記得,男的二十歲,女的十七歲那年,也曾經許下如此承諾。

十香只在這世界逗留了廿二年,她最愛的是林佳,可是,他們最終也沒有一起。

如果,男現在要離開的話,最愛的仍是那女的,當然,他們最後也沒有一起了。

2005/07/27

釋放 U Win Tin 網上簽名行動

2005年3月12日是緬甸服刑最長的良心犯U Win Tin的75歲生日。自1989年7月被捕起,他已在獄中渡過了他五份一的人生,而他須服刑20年。 U Win Tin被囚皆因他是全國民主聯盟(NLD)的資深成員,此外,由於他嘗試通知聯合國,緬甸獄中的持續人權侵犯情況,他更被加長刑期。他的身體狀況一向不太好,而獄中惡劣的對待使他的情況更為惡劣。他在獄中正面對的問題包括酷刑、不足夠的醫療、沒有床舖;被囚於軍犬住的地方,以至長時間被剝奪食物及食水。 在緬甸超過1,300位政治犯中,有很多良心犯是年老或體虛,或刑期長至70至80歲才有機會獲釋的。然而,當局仍繼續拘捕政治活躍份子,隔絕他們與外界接觸地扣留,拒絕他們接觸律師及適當的法律程序;甚至騷擾以往的政治犯及活躍份子。 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地區的支持者在 U Win Tin 的75歲生日時發起簽名運動爭取釋放 U Win Tin 。香港分會亦參與此行動,收集您的簽名並遞交緬甸駐香港領事館。 請廣傳此訊息並於八月中前遞交簽名。 網上簽名行動網址: http://www.amnesty.org.hk/forms/petition_UWinTin.htm

2005/07/23

我都唔知自己做咩

最緊要知道自己做咩。」這是我多年前回母校,對著一班在排練話劇的師弟妹的忠告。

在銅鑼灣街頭,和友人到這到那,看看影碟、看看扭蛋、看看書、好像有點久違了的感覺。其實可走前一步,然而,那實在不是想要的,想要的,已絕塵而去,更可能是沒有面容。

我到底想怎麼樣?

送別友人一號,到地鐵站門前等待另一位友人二號,眼前盡是紅魔鬼,自己也是其中一份子,當遇上了許多許多穿上同一款式的同志時,我除了有認同感,感到自己不是獨單一人外,我亦是和他們同一品牌的同一樣產品,到底,還有我嗎?

甫踏入大球場,是各式各樣關於紅魔的商品,有場刊、有球衣、有信用卡,甚至是保險……總之,每一階層,也無一幸免。藉著紅魔,他們建立了自己自以為是獨特的身份,但當走在一起,他們便沒有了自我。因為,人人皆是紅魔,你和他和他,根本沒有兩樣,你和他都是朗尼、是基斯坦奴、是雲尼斯達羅……

紅魔降臨的目的,是表演球技,可是,他們最後只是一班懶洋洋的紅魔,他們只是一班在渡假的紅魔,他們只是讓我們不斷消費,從而建立假身份的紅魔。

熟悉我的人,定會大聲疾呼:你自己也申請紅魔信用卡、穿球衣的人。

沒錯,人就是如此,不斷的痛斥其非,其實是想讓自己站在道德高地,藉以區分你我;但他日定會推倒昨日之我,幹出一向以為魔鬼的事。

真是人盡可呼。

球場內,遇見了兩位舊同學。問過近況,拍過照,最後靦腆地離開,是結局。

友人二號,除了這些,我還可以幹啥?

「冇架喇,仲有咩可以做?」

我想和他們一起坐,一起看,一起吃飯,一起玩……

最後卻是看完便立刻回家。

回家途中,坐在對面的,是一對中學的師兄師姐。他們手拖著手,女的安心的睡在男的肩上;男的,亦睡在女的頭上。

我想起四個字:細水流長。

童年時想當個足球員;及後是作家;然後是編劇;兩個月前還是想和在中學裡認識的愛人快快樂樂、簡簡單單的生活下去……

可惜,現實只有但是,其餘的,只是徒想。

在風眼生活過後,時而下雨、時而刮風、時而平靜。

那颱風好像叫「愛倫」,是一九八三年九月吹襲香港,致令天文台懸掛十號風球,自此之後十多年,香港從沒有懸掛十號風球了。

你看,這篇文章出軌了。

真的出了軌嗎?

事實是,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寫甚麼了。

因為,我都唔知自己做咩。

故事

故事,是這樣開始的。

從前,有一對戀人,他們因旅行而開始。

他們不是一起去旅行,而是,在她到了加拿大期間,他每天清晨便上網待著她,用有限的時間,與她談最多的天,等待雖然痛苦,但值得。

同時,在這等待的過程中,她開始意識到,那不是友情,那不是親情,那是愛情。

回到香港,他們天天相見,最後竟在銀座之間相擁起來。他們其實彼此都知道,兄妹之情已經化為愛情,可是,他們都希望迴避著。

那天,是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四日。

翌日,他們在元朗的地標上擁吻起來。

情不自禁,原來,是這樣的。

凌晨時份,他們在戰戰兢兢的情況下開始了。

三年零十個月後,她寧可與舊同學一起旅行。

他們在最後一次擁吻之後兩天,他魯莽地說出「分手」二字。

由是,美蘇冷戰再次開始。

由是,他只好亦與朋友一起旅遊。

回港那晚,她說還是算了。

他崩潰了。

整個人,整天,都發瘋了。

他內疚。

他很內疚,這可算是他人生之中最錯、最魯莽的事。

他只好繼續待她好,好等她回心轉意。

最後,他作了一次惡魔才會幹的事。

若不是如此,他也發現不到,原來,事實是,她是魔鬼之中的魔鬼。

原來,這彷如童話的故事,是交織著謊言的。

他不信,但要信。

這故事,寫不下去了。

因為,結局是多麼的難以置信,多麼的複雜。

但,有一點肯定的,是這絕不會是幸福快樂,人人願望的結局。

就當,這一切,是場夢。

這個遊戲好玩嗎?

記著,這只是個遊戲。

遊戲的玩法,分兩階段,是這樣的。

第一階段,一人閉上眼,任由另一人,拖著她的手,帶她走路。她初時定必擔心自己會否絆倒,因為,她對他沒信心。但,時間證明,她對他有了信心,放心地閉上眼走路。

第二階段,是她睜開眼,他閉上眼,她帶他走路,他們可以走很漫長,很漫長的路,視乎大家的信心。如果她不斷使他絆倒,那這個遊戲很快便會開到荼蘼之時。或者是,她放下了手,任由他一人閉上眼,走沒有目的,沒有路軌,迷失了的路,這彷如一列車脫了放下了車箱,脫了軌一樣。

記著,這是一個沒有合約、沒有守則,彼此之間,建基於亙信的遊戲。

記著,這是一個只適合二人一起玩的遊戲。

記著,這只是個遊戲。

我們還能幹甚麼?

香港將會協辦零八年奧運馬術項目。香港大部分傳媒只聚焦於奧運在香港舉行,會令香港國際地位提升、香港人值得欣喜等等,而忽略其背後的幾個大問題。

首先,馬會會把沙田馬場附近的彭福公園改建成馬房,且打算比賽完結後永久佔有該地。彭福公園乃沙田重要的公共空間,這裡滿載著該地市民的回憶,而且,自然生態和景觀在香港市區已有如鳳毛麟角,如果再連這麼僅有的公共空間也消失了,那麼我們的假日活動只有逛商場和逛商場和逛商場、購物和購物和購物,致令香港人的身份認同只可從消費中找到。看自然景觀?那只有沙田馬場的草地可供欣賞。從此,香港變成了只有單一活動的城市,更是沒有記憶的城市。

而且,馬會說要永久佔用該地,政府沒有什麼的議價能力,不許馬會永久擁有?馬會一但不開放馬場,馬術項目可以舉辦成功嗎?

另外,因為這一星期的奧運,在體院的運動員被迫搬遷,這絕對影響了他們的日常訓練,即使尚未需要搬遷,他們已經開始擔心幾個問題: 要搬到哪裡去? 那裡的器材、訓練場地的水平及得上體院的設施嗎? 我要多久才能適應新環境? 這三個問題,政府、霍震霆可以為他們解答嗎?可以令他們的憂慮一掃而空嗎?事實上,一但改變了訓練地方,對運動員必然有所影響,影響他們備戰奧運及其他比賽,這無疑忽略了香港自身的體育發展。

由此觀之,舉辦馬術項目不過是另類的燒煙花和維港巨星匯,政府只懂不惜代價的粉飾太平,令香港人覺得自己生活的社會異常繁榮,麻醉他們,加上傳媒嚴重傾斜的報導,這有如在大火的屋裡酣睡,繼續忽略本地體育發展和自然生態與人的關係。

香港傳媒現在只懂歌功頌德的情況愈來愈嚴重。且看傳媒口徑一致地為曾蔭權鋪天蓋地的宣傳,聲稱「聲為民開」的電台,在新聞播放完畢後便會有當時尚未為行政長官,聲稱自己是「政治家」,實際是平民一個的曾蔭權聲帶,內容大概是什麼「強政勵治」的東西,隨後是一首勵志的歌曲。這不是免費為其宣傳嗎?大部份報紙不斷的對其讚不絕口,彷彿使人覺得,他成了特首以後,香港會飛天似的。而對他缺席所有民間舉辦的論壇,毫不尊重市民的表現,卻只有數筆,甚或是隻字不提,一如「聲為民開」的電台,所有論政節目對黃毓民被炒事件絕口不提一樣。

曾聽說過每一個修讀新聞系的學生,均會修讀一科名為新聞倫理。可是,現在的新聞毫無道德和專業操守,在報攤只會看到一張又一張女性的面孔,在近乎沒有穿衣的狀態,擺出撩人的姿態,這是我們真正需要的傳媒嗎?在這沒有道德、沒有良心、沒有核心價值的年代,我們還能做什麼?

只有我的話

在尖沙咀,上了巴士。

尖沙咀,是香港人普世歡騰的地方。你著她緊閉雙眼,慢慢的引她到半島酒店前,抬著頭,睜開雙眼,看見的,是漫天燈光,她頓時語塞,感動得她永記著這時光。

這一年,是你和她第一年的聖誕節。

他問:「今年是第幾年呢?」
「原本,是第四年。」
他問:「為何?」

國慶那天,你約她去看煙花,那是你和她的第一次。

一個平凡的日子,你和她到文化中心看「忘了時間」,那天,她很開心,開心得突然與你吻起來。

他問:「那真高興,真浪漫!何時再看多一次煙花?」
「沒有了。」
「為何?」

車子走過了一間酒家:客家好棧。聽說那裡既便宜,東西也很好吃。
「那你一定曾與她到過這裡了。」
「沒有。只有曾經想過。」
「為何?」

駛至廟街,你和她都想在那兒駿發花園安居樂業,因為在良莠不齊的油麻地中,竟有一處有如綠洲的小社區。閒時,你們會走到附近的百老匯電影中心,看看戲,快快樂樂地生活下去。

「結果?」
「她不想住駿發花園了。」
「為何?」
「她嫌那兒舊。」

得悉你在附近,便想送你回家,你決斷數次的說「NO!」「NO!」「NO!」「NO!」NO……


他問:「為何?」

結果,你只是偷看著她,上車,樣子好像有點不悅。他才知道,原來,偷看她的感覺,是這樣的。

「為何?」

好像有這首歌,又好像沒有這首歌,只是放著歌:淪落至此,我亦無話可說……

他在地上,看到了一隻蟑螂。

蟑螂先生你好,為何你獨個兒在這裡走著走著?你有沒有女朋友?你有沒有與她看煙火?你的家是駿發花園嗎……

沒有我的話

沿途,一對情侶在寵物店外,高興地看著那些小狗,小狗們可愛非常,使這對情侶樂此不彼,看來,看小狗已成為他們指定的甜蜜動作。每次走過這間「京瑋」的寵物店,他們定必停下來,看看狗,嘻嘻的笑著。

寵物店的鄰居,是一間名叫嘩鬼的日本拉麵館。內裡,男男女女均寫上了自己大大小小的願望,高高的掛在天花上,漫天星花,一串串動人的願望,很是美麗。

眼前,是一位穿上校服的女孩,她好像要趕航班似的走著,原來,她的男朋友在永年點了車仔麵等她。


雨,下了,下得像個初出生寶寶在哭號著。一名男子拿著傘跑到五金鋪前,接他的女朋友回對面的警察宿舍避雨。

走到一間中學的後門,一個男孩在痴痴的等著,等的,是他的女朋友從學校走出來與他一起吃午飯。

走上前,是元朗劇院。劇院內在舉行話劇比賽,一名身兼編導演的男主角,承受了他話劇生涯的第一次失敗,女主角傳送了一條短訊給他:不要緊,下回與你一起玩話劇。

一班中一學生繞著元朗泳池練著跑,一位學生第一次練跑的成績是九分十七秒,他不知道,他將會喜歡上話劇,因為話劇而在學校活動室內結識了一位女孩子,後來,他們成了兄妹,成了戀人,男漸漸地跑慢了,女的跑得太快,最後,男的追不及她,溜走了。

「有發生過」從MP3中傳到耳內:曾經,發生過感情,發生過不能推翻的許多事情……

「有發生過」完了,不經不覺來到「百烏塔」的山下。

一步一步印,走到三面環水的小亭,一對男女旁若無人的擁吻著,池內的小魚兒見證著他們戀情的開始。

來到「百鳥塔」的門口,那裡門鎖得緊緊,抬頭看上去,彷彿見到了一對男女不經不覺的吻著,雖只是不斷的輕吻,但好像永遠也不會分開似的。

耳邊徐徐響起「今生不再」:就趁那歌聲悠揚,玻璃倒映了,今生不再的幻象,天空正掛著今世最亮的月亮,裴短流長,未來將怎麼設想……

眼睛,變成了窗戶,雨令它穿不透前方,看不到未來。它需要車上的水潑,即使有,眼前仍會是模糊一片。

下了山,正欲遠觀塔頂,可惜,一株一株的大樹遮蔽了整座塔,突令人想起椰林樹影,水清沙幼、令人想起麥兜故事菠蘿油王子叮噹反斗奇兵巴斯光年三眼仔……

2005/07/22

很想當詹瑞文

很想當詹瑞文。

他的那演藝的天份,既可考入了演藝學院,也可終身幹自己喜歡的事。

過程中,縱然辛苦,甚至遇上前所未見的困難,也可與身邊愛的人一起面對。

而他所愛的人,亦不怕辛苦,幹甚麼事均會支持他。

他那幽默感,可把憤怒的事化成笑話,令人笑中有淚,同時亦把快樂送給身邊的人。

可是,以上的,我一點兒也做不到,也沒有,我甚麼都沒有。

PS.
四年前,第一次看他的戲是買凶拍人,不是和你看的。

大丈夫和公主復仇記也可與你看到詹瑞文。 到了AV,沒有了。 未知,這是否叫做宿命?

烏干達北部的暴力對待婦女

「當我們被交給丈夫時,他們便期望跟我們發生性關係。我被交付時,我只有10歲。之後我便遭到性虐待。因為他太龐大,我第一次感到很痛楚。他告訴我,他將近40歲,我覺得不好受,因為我仍很年輕,但我仍要跟他一起睡。我害怕若果我拒絕他,他恐嚇要殺死我會成真。我對這男人沒有愛。」當「上帝抵抗軍」由Pabbo內部流徙營家中拐帶Filda Ayet時,她只10歲。她被禁錮四年後,終於2005年2月逃脫。在烏干達北部,Filda的故事實在太普遍。在19年的衝突中,「上帝抵抗軍」已拐帶了數千婦女及女童,對該國的Acholi及Lango社區造成很大的傷害。專題英文 全文見此網址:http://news.amnesty.org/index/ENGAFR5900120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