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/02/08

如何 才可

說真的,很挫敗。

你這樣的問,他這樣的答。他不會告訴你事實,只會說「會跟進」。

無論是多過份的事,他都只會說:「會跟進」。

或者,他會說:「我只能說有關……方面的,其他的要問問哪裡哪裡了。」

到了另一部門,他可能更稱,這不是他們的範圍,要到哪裡哪裡。

事實即使如此,他會作出詭辯:「你不可能說under,只是如此可以加強兩部門的溝通,而其中一方可加以監管另一方而已。」

有權監管卻不是under,可能我知識有限,沒讀過管理學,但令我想起一句話:「所有動物皆平等,而有些則更平等。」

找另一方的人說話,拆穿他的詭辯?對不起,這可能不是報道範圍。

如此多的阻礙,阻礙人找出「事實」,只阻礙人寫出「事實」。這就是現今政客甚至各部門官員常用的方法。

真的能「寫天地之輝光,曉生民之耳目」嗎?

如何,才可?

2 則留言:

匿名 說...

參考不同受訪者的意見,引述其兩者不同或矛盾之處~啟發讀者,讓其自行思考、判斷~這是我們,或作為一位傳媒工作者所應該做的。
讓讀者自行拆穿他的詭辯吧~
KITTY

匿名 說...

Your name is To Pui Hong or To Pui Hung? I have to guess it is To Pui Hong... in the name car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