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/11/17

[轉貼]邏輯不清、概念模稜──與顧明均先生相榷



在香港,真的很易當評論員。只要邏輯推理思維稍為正常,便能夠指出此廣告及至保皇派的反智、無邏輯的歪論。

邏輯不清、概念模稜──與顧明均先生相榷
--子路


  今天多份報章均刊出南太電子創辦人顧明均的全版廣告,大字標題「全力支持政制方案」,聲明因為「被相信品格仍然高、仍然受人尊重的涂謹申議員『激』勵及壹傳媒主席黎智英(民主黎)所作出的『獎』勵津貼一半廣告費而參與政改討論」,指出香港因為現在「未有客觀條件存在」,因此不可以要求訂下普選日期。我們不禁要問:「要甚麼樣的客觀條件,我們才可要求普選?」顧先生,請你列綱舉目,讓我們努力達成,可以吧?如你只口口聲聲說要客觀條件,但又不為此來個「客觀」定義,那只是自打咀巴,睜著眼晴說空話吧了。顧先生,你也是在「空談民主」呢!

  你又認為現在要求訂下普選時間表,是「急於變天」。九七年回歸至今八年了,如果由一九八四年中英談判香港問題起計,已經過了二十一年,當年出生的嬰孩,至今也快大學畢業了。在一個人的人生當中,有多少個二十年可以給浪費?○七○八雙普選,已經給無理由的褫奪,現在退一步來希望二○一二,也給你認為是「急於變天」,這叫香港市民情何以堪!

  你也看見了,「各路人物勢力只會不斷向伸手向政府要錢、要權」,如果你看看十一月十五日公佈的策發會的名單,你就知道,向政府要這要那的,不是甚麼人,就是那些人大政協,民建聯自由黨,仗恃自己跟政府友好,跟內地關係密切,不惜出賣我們固有的權利,我們不作聲,不代表我們認同,只是在這麼的一個鳥籠當中,一個小小的市民又能如何?你說要「以法治港」,香港有甚麼時候不是「以法治港」?一手破壞法治的,不是誰人,就是特區政府!多次人大釋法,甚至把終審法院的判決也推翻了,這就是「法治」嗎?

  如顧先生一樣,我們當然知道,有國才有家,但香港之所以是香港,是一國兩制。一國兩制的可貴之處是香港市民可以有管理這片土地的權利,透過選舉,我們可以選擇並授權一些人來管理這個地方,可悲的是,我們至今仍不可以「當家作主」:立法會先天不足,製造了功能團體這個特權階層,削弱了民選議員的權力;特首選舉小圈子得可憐,不要說可以票選特首,連選出選委會的權力,我們也沒有。結果,就如顧先生說是「中央選拔曾特首」,而不是香港市民去選。

  我們不否認,曾蔭權是適合當特首的人選,既然如此,我們亦有理由相信,曾先生也會在普選時勝出。香港人是理性的,也當然知道誰當特首最適合,大膽假設,「長毛」一定不會在特首選舉時戰勝曾蔭權吧?

  尤記得許崇德去年來港時曾說:「民主不等同普選,民主是民眾當家作主。」將民主約簡為「民眾當家作主」是太膚淺了,因為民主不單是「民眾當家作主」,更重要的是民眾有權參與其中,而普選是民主最起碼的基礎,連這個基本的權利都不能享有,甚麼都不用說,「民主」也都只是空話。要實現民主,普選只是起點。

  十二月四日,下午三時,維園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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