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張照片攝於十二月十八日,即被警方定性為「騷亂」;《明報》定性為「淪陷」;《蘋果》說是「最長的一夜」後一天。那天黃昏,我加入了南韓農民在示威區的集會,我和朋友舉起從《明報》抄下來的韓文示威標語,且對韓農說:「叉冷茄痾!」(意即我愛你,又是從《明報》學回來=.=)他們除詢問我的名字外,還與我拍照、交換電郵,他們好像對我們很感興趣,更詢問我們的關係……這一切一切,人們都不會在媒體報導中見到、讀到。
離開集會場地,發現警察先生穿上防暴裝備,封鎖了馬師道天橋與灣仔運動場之間的道路,然這條道路本是一直開放著的,我前多天也循這條路徑到達示威區。旁人均對警察的安排議論紛紛,一位路人更表示,約下午六時多時,警察人員曾封鎖了馬師道天橋,這是唯一進出示威區的路線,擾攘多時後才重開馬師道天橋,眾人對警方的做法十分不滿,不少途人留守在這裡,說要見證警方的行為。這些,亦沒有媒體提及。
曾經有許多見證警方十七日晚鎮壓「騷亂」的人,致電電台,力數警方濫用警力,換來的,是主持人說他不中肯,應想想警方那方面。有不少沒有在現場的市民認為,警方做法克制,沒有濫用警力,他們接受了媒體採用警方所使用的字眼如「發難」、「騷亂」,全因他們(包括電台節目主持人)以為在電視看到的,便是事實之全部、事實之真相。
我們到球場觀賞球賽,入球了後,那一息間定會預期慢鏡重現,當再意識到不會有慢鏡重播,便會感歎現場比在電視中觀賞,不夠現實,因為我們看不到慢鏡重現、罰球離球門相隔多少、十號球員是誰,比現場更現場,便是所謂的Hyper-reality。
這種「超現實」之感完全在反世貿事件中體現。許多人看了媒體報導示威首幾天韓農衝擊警方的混亂場面,便認為韓農很野蠻、是暴徒,全因媒體反覆重現一整天遊行的當中五分鐘;十七日黃昏以來,電視不斷重現示威人士推倒警車、衝破警方防線、攻擊警察,而警方無節制地以水炮射擊只在高叫口號的示威人士,卻只有數秒。而且,那些場面是經過剪輯而成,一如拍電影一般,甚至不按時序剪接,韓農衝擊警方的數分鐘,經反覆重現後,令許多人便定性他們為「暴徒」。
有些看特別新聞報導的現場直播,更以為看到的,就是全部。可是,他們有沒有切身處地的想想:警方沒有預先警告便在鬧事發射催淚彈,有沒有顧及在場不是示威的人士?當中包括記者、糾察、甚至是在樓房中的居民,記者、糾察尚可以走避,在樓房中的居民豈不是要「硬食」?當然,有不少人不是記者不是糾察,卻留在現場,《明報》說他們「好事」,《明報》呀《明報》,你又是否知道當中很多人就是不信你們主流媒體的報導,專程來到現場,有的甚至索性當上民間記者,在網上報導眼見的「騷亂」?
當你們主流媒體完全接受了警方的新聞稿,說韓農發難在先,以暴力攻擊警方在後,所以警方鎮壓有理,民間記者卻報導自己眼見的東西,從而勾勒出令一種說法:警方封鎖了馬師道天橋,才迫使農民衝破防線;警方以水炮射擊只在叫喊口號的香港人及少數韓農、晚上沒有警告便發射催淚彈,有的甚至射向記者群。主流媒體和警方的一唱一和,合作無間,恰如電影《大事件》中的宣傳用語:「這是給六百萬人看的一場show!」
即使排除民間記者的報導,尚有許多疑問:韓農大多數均穿上救生衣,素來甚有計劃的他們為何不是跳海反而是在馬師道「發難」?難道他們把救生衣當成了避彈衣?示威區已開始動用水炮,即警方應再加強戒備,但為何看守馬師道的,只是沒有什麼裝備的警察?那夜裡,被包圍的一千多人,為何有身份證的人便能離開?他們不是一樣如警方所說參加了「非法集會」嗎?為何清場行動以「不夠車輛為由」,歷時十一小時?政府真的只有幾輛車輛可用嗎?
「騷亂」後的一晚,我們在示威區遇上了陳日君,我卻收聽收音機,好使我知道主教發表了什麼。現場究竟在哪裡?哪裡才能掌握更多資料?還是朋友說得貼切:「很後現代。」
3 則留言:
Alan,很高興從你的日記中得知你近來所發生的事,亦很慶幸有你這一位朋友。因為你所做的是我不能做到的(暫時)~!
Keep in Touch and take Care!
喂小燕子!你咁讚我,我會面紅:)
努力返工努力拍拖忘記過去yeah!
這才是水準之作, 繼續努力吧~
發佈留言